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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行:推出住房贷款新举措

1999-04-18 来源:生活时报 莫春 我有话说

这些举措包括:

一、扩大按揭房源。凡借款人购买自用住房,均可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各支行经办机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;

二、扩大按揭比例。凡在’99北京春季居民贷款购房展示交易会现场办理购房、申请贷款的个人,贷款申请比例可扩大到购房价款的80%。

三、降低保证金交存额。居民购房贷款除可办理质押担保、房改单位回购担保和第三方法人(自然人)担保外,还可由开发商提供全额全程保证担保、全额阶段性保证担保,原规定交存6个月保证金,现降为交存3个月贷款还款额的保证金;

四、降低律师(公证)费。自1999年3月起,由建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向借款人收取法律服务费时,费用由贷款额的5%降为4%(最低额度100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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